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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广东省药学会 梅州市妇幼保健院药剂科 李涛
发热是儿童时期常见的一个症状,对于小儿体温多高是发热?发热至多少度需要给予退热药物?退热药物又有哪些选择?这些可能都是患儿家属比较大的困惑。
今天我们就一一来为大家解惑。
首先,我们要知道孩子体温多高是发热?
一般而言,人体的正常体温是腋温36.2℃~37.3℃,人的体温一天内会有波动,但波动范围不会超过1℃。
体温升高超出1天内正常体温波动的上限即认为是发热,也可认为腋温大于37.3℃即是发热。
临床上按热度高低将发热分为:
低热(37.3~38℃)
中等度热(38.1~39℃)
高热(39.1~41℃)
超高热(41℃以上)
通常我们说的发热是指发热时间≤7天的急性发热,需要和大家说的是发热本身不是疾病,而是一种症状,我们去治疗的不是发热,而是去治疗引起发热的疾病,即我们平时所说的“治本”。
但是,在患儿体温≥38.5℃,或者患儿明显不舒服精神差时,我们还是会给予退热药物帮助患儿退热,以减轻患儿的不适感。
那么,退热药物有哪些选择呢?
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的儿童退热药物主要有:对乙酰氨基酚和布洛芬。
推荐用于≥2月龄儿童,直肠给药,适用于不能配合口服退热药物的患儿。与口服退热药相比,起效较快,副作用稍小。
1-6岁儿童一次1粒,塞入肛门内,若持续发热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一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粒。1岁以下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蚕豆病(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)患儿避免使用。
推荐用于≥2月龄儿童,口服给药,因是混悬剂型,建议给药前充分摇匀药物再倒至量杯中。
1-3岁儿童 (12-15 kg),3 ml/次;
4-6岁儿童 (16-21 kg),5 ml/次;
7-9岁儿童 (22-27 kg),8 ml/次;
10-12岁儿童 (28-32 kg),10 ml/次。
若持续高热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内不超过4次。
1岁以下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蚕豆病(葡萄糖-6-磷酸脱氢酶缺乏症)患儿避免使用。
推荐用于≥6月龄儿童,口服给药,因是混悬剂型,建议给药前充分摇匀药物再吸入滴管中。
6-11月儿童(5.5-8.0kg),每次1滴管(1.25 ml);
12-23月儿童(8.1-12.0kg),每次1.5滴管(1.875 ml);
2-3岁儿童(12.1-15.9kg),每次2滴管(2.5 ml)。
需要时每6-8小时可重复使用,每24小时不超过4次,5-10 mg/kg/次。
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推荐用于≥6月龄儿童,口服给药,因是混悬剂型,建议给药前充分摇匀药物再倒至量杯中。
成人一次15-20ml,一日3-4次。
12岁以下:1-3岁儿童(10-15kg),4ml/次;
4-6岁儿童(16-21kg),5ml/次;
7-9岁儿童(22-27kg),8ml/次;
10-12岁儿童(28-32kg),10ml/次。
若持续发热, 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1岁以下小儿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
使用退热栓剂4-6小时内不推荐再使用口服退热药物,在两次使用退热药物期间要保证有足够的间隔时间。
同时,推荐使用单一成分的退热药物,并避免退热药物与含有退热药物成分的复方感冒药合用,以防药物过量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另外,不推荐对乙酰氨基酚与布洛芬联合或交替使用。
在发热期间,尽可能少量多次予患儿喝温水,以加快排泄进程带走体内热量,必要时可适当配以物理降温:温水洗澡;温水擦浴;减少衣物包裹,帮助散热
来 源:岭南药学
作者:广东省药学会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深汕中心医院 古思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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